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聘用常年法律顾问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招标人: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常年法律顾问主要职责
1、就我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进行法律论证;
2、对我院起草或拟签订的合同进行法律审查;
3、就我院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审查规章制度;
4、协助我院对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5、协助我院对外进行法制宣传活动;
6、就我院可能发生的医患纠纷、劳动用工风险等,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参与协调、调解;
7、受我院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8、指导我院参加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维护我院合法权益(案件代理费用可以另行计收);
9、办理我院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投标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在扬州市区有常设机构。
2、持有经年检合格的执业证书,3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律师纪律惩戒。
3、选派的服务团队人数不少于2人,团队成员应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专职从事法律事务3年以上。
四、投标预算
投标预算不超过肆万元整,超过预算无效。
五、投标文件
1、报价书(原件需加盖公章);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 9 日17:00前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上方寺路50号)
联系人:冯 璠 联系电话:0514-8761746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评标方法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2日(周一)下午15:30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在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若出现最低价有2户或2户以上的情形,我院将另行组织最低价报价单位拟指派的服务律师现场以演讲方式展示投标单位及拟指派律师团队相关情况及优势,我院最终根据现场综合表现情况确定中标人,现场综合表现评分标准待通知现场展示时一并通知。
2023年 6 月 2 日
附件:报价书